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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Tagged ‘健康風險評估’

[轉載]中科三期環評人民健康的謎

八月 27, 2010 發表迴響

作者:國立台灣大學 周晉澄教授

2006年中科三期環評急就章通過,留下基地安全與人民健康未決爭議。后里居民不甘身心與田園受迫,循著台灣民主王法依行政程序補救,當行政不行就由司法最後仲裁。可是衙門指令也動不了行政獨大的台灣新五權分立施行,即使是定讞的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官員依然自我解釋,看來台灣新憲政正循著回復到王朝時代的軌跡進行。

健康風險是引發環評疏漏的主因,然這只不過是其中的一項理由而已,還有太多未決的問題。環保署最近就健康風險另擇專家會議解釋爭議,我是當年的環評委員,也是此專家會議的委員。環評書件要求真實與充份,以現狀評估未來。本案一直未決的問題是用了多少有毒的化學物質,因為一旦啟動後,將引入後續的毒害影響。高科技產業不是低污染或無毒的,用了新的特殊化學物質,將有新的危害產生。不過多數的這些物質並未列管,讓這些廠大量的使用與排放,拿鄰近的居民當白老鼠,台灣在這方面爭第一,是夠大膽的。

中科管理局在8月17日專家會議上提供駁斥報載學者無法取得廠商使用化學物質完整清單是有違事實,宣稱廠商已提供完整原物料清單之聲明。這個爭議在過去相關會議與聽證會都曾提過,健康風險評估報告也曾載「某些特用化學品因其專利特性,中科廠方有相當的難度要求原料供應商提供完整資料,將限制危害性鑑定之完整性」等,企圖以不實的資料影響評估者之判斷。不完整的資料如何有適宜的評估結果?對民眾的影響也將如動物實驗測試後才知道毒害一般。

目前基地有新進駐廠商,須再採樣分析評估。99年6月提供七星B廠僅用三個化學物評估健康危害,然檢測圖譜顯示有多種物質未列入評估,經我要求後,增列八種檢出評估物質。這些新增物質多數排放量均高於原先三者,為何遺漏這麼多呢?這只不過是少數我可能驗證的資料而已,其他呢?是故意還是品管有問題!新增物質中有兩種A廠亦有排放,風險必須更新。然更新後的多數單項濃度與風險比之前小,也就是相同物質排放越多,承受濃度越低、風險變小,無法理解!其他單項的風險是不是也是如此?換句話說,所有估出的風險恐都有很大的疑問。

各方質疑廢水排放危害著墨太少,是健康評估不足遺憾,因此緊急在三天內補做排放水分析。有委員表示有些關切物質「沒測到」,是方法不對、採樣分析不足,還是「用比自來水還乾淨的水來評估,所以風險很低」。讓專家丟出"這報告是大笑話”的評語,其他如放流水流量、呼吸與皮膚暴露影響、對孕婦與胎兒敏感族群影響等,不是與事實不符就是沒有評估,而小孩的致癌與非致癌風險都比成人低,更是令醫學與流行病學專家搖頭。

“不能接受"、”絕不背書”、”基本資料與事實不符”等,該報告被批評得體無完膚,為何可以通過?原因在於環保署的所有選項都是可以通過的,委員被迫選了其中最差的選項。這個選項說明評估結果是不可以忽略的,可以用量化數值模式加以分析,但是否在採取減輕對策的可處理範圍則不確定,需在環評大會審查決定通過前或定稿前或以差異分析方式來確定相關方案與效益。多數專家不熟悉環評會議,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的更改與再評估內容依上述是可以留待環評開發案通過後變更就可,如此又回到被高等法院撤消的結論般。只不過專家會議沒有法源依據要求必須執行,所以專家是被騙來背書而已,外界還真的以為中科三期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已審查通過了!

這一頁虛偽的環評寫照已映入下一代台灣人民的腦海中,官商強勢不顧鄉民的負面教育已給了台灣所有弱勢者立即迎面的衝擊,也是我們過去一再的縱容才有地方與中央蠻橫的圈地發生。這種不保護環境與國人的官僚要剷除!

呼喊正義~給中科三期環評委員的公開信(蔡雅瀅律師)

八月 26, 2010 2 留言

各位委員、教授:

中科三期第8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農民、居民、學生、環團一個接著一個訴求:
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審慎評估!
卻仍得到「有條件通過」的初審會議結論

一個曾因未進入第二階段環評
司法判決認定審查結論違法的開發案
再次於一階環評獲得「有條件通過」的初審會議結論
歷史即將重演
令人傷心,卻已不再感到意外

中科三期的環評審查
總是層層警力戒備
把要求參與會議、表達意見的公民
視為如洪水猛獸般的暴民對待

在8月25日的專案小組會議中
學生代表張家維帶著180多位同學寫給21位委員的連署信
花語為「衷心祝福」的火鶴要獻給委員們
原本要獻上的花朵卻在層層強勢警力包圍推擠中散落一地
摧殘折腰的火鶴花正如同目前環評運作給人民的觀感

而在公衛和環工學者的教科書長大的黃以琳
天真地在社運與書堆中尋找理想與現實平衡點
在8/25的專案小組審查會中沒有姓名只有編號
像犯人一樣被環署官員以「4號」點呼
全身顫抖地由5位員警押解上樓

阻擋公民入場的一位年輕人無奈地說:
脫下制服我們也支持你們的訴求
但是穿著制服我們就是得「奉命行事」

公務員該「奉命行事」?還是「依法行政」?
國中的公民課,老師在黑板上畫著:憲法、法律、行政命令的金字塔
官員「就個案的指示」不在金字塔上
國中生都學過的明白道理
在行政體系中的人反而不懂

環保署的沈署長、邱副署長,不論承受多少政治壓力,請記得:環保署的全名是「環境保護署」。

經建會的黃副主委、國科會的陳副主委、工程會的陳副主委,請記得:「企業利益不能等同國家利益」,政府用來開發科學園區的經費,來自全民所繳的稅金,農民、居民和企業經營者同樣有權要求受到政府合法、合理的對待。

農委會的胡副主委,農委會該保護農業發展,您研究國家糧食安全,昨天的發言也曾關心農民權益,最終的表決能守護台灣的農業嗎?

研考會的魏副主委,很感動官派代表中還有在乎「程序正義」的委員,願研考會成為優質政府治理的推手,提醒政府「依法行政」比「奉命行事」重要。

第8次專案小組會議沒有表示意見、提早離席或是未出席的委員們
懇請您們一定要參與8/27(五)上午的環評大會
對不義的事保持緘默,無異坐視不義的事發生

一個開發案出現兩次違法的環評審查結論是荒謬的
社會需要更多有道德勇氣的學者發聲
懇請每一位委員用學術良知為環境把關
讓本案依法進入第二階段環評
讓違法的歷史不要重演

願十年、二十年後
當各位委員從歷史的角度回看在本案中做出的決擇
無愧於天地、無憾於內心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蔡雅瀅律師 謹上

中科環評會 居民痛心下跪 / 政院:法院裁定停工非指廠商

八月 13, 2010 發表迴響


8/7大安鄉召開中科三期的長期放流水健康風險評估說明會‏

八月 5, 2010 5 留言

8/7(星期六)墘上午十點在台中縣大安鄉海墘國小活動中心(大安鄉大安港路1100號)
詳情請見附件照片!

大安鄉中科三期長期放流水健康風險評估說明會

3/16 中科四期,血淚科技:一場踐踏農漁生存權的虛假科技夢

三月 15, 2010 1 comment

時間:2010316 ()  14:00

地 點:立法院中興大樓 103

出 席:相思寮農民、王功漁民、二林農民、中科三期后里農民、林淑芬立委

中科三期因「健康風險評估不實」而掀起的廣大社會抗爭未平,中科四期竟然要在「完全未做健康風險評估」、 環境爭議不斷、又無迫切必要的情形下,繼續強行開發!

由環評委員與法院指出的「中科三期與光電產業對中部居民罹癌疑慮」未 解,國科會卻又重蹈覆轍,以廠商建廠急迫性與擴大光電產業群聚規模為由,開發二林園區。我們質疑:中科四期根本沒有建廠的急迫性,而 且二林區位也不符光電產業聚落的最佳區位,中科四期僅僅圖利單一廠商,卻讓中部居民的居住權、健康權與台灣農漁業永續環境付出無可挽 回的血淚代價。

中科四期:無意義、無效用、破壞台灣環境

全台科學園區聞置用地尚有253公頃,國科會為了開發科學園區已負債上千億,如今不 思如何好好利用已開發之土地,尚要開發631公 頃的四期二林園區?簡直是浪費公帑與國土資源的惡行。

國科會強調中科四期開發時程具有急迫性,因為廠商「即時」建廠量產的商機、「只要落後一年,就可能OUT」(開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發計畫與細部計畫書,頁2-5),但國科會對於友 達動工時程,上月說99年 動工(國科 會-保留相 思寮評估報告), 隔月又說友達100年 動工 (國科會-中 科四期開發計畫時程等相關資料),若 真如國科會自己所言,廠商投資一年都等不得,國科會為何對於友達開發時程說詞反覆?再加上友達后里園區原先預定於98年裝機試產,至今連工 廠都尚未完工,何來建廠急迫之說?

按照國科會的規劃,二林園區主要是做為光電產業聚落發展之基地,然而國科會為光電產業規劃了214公頃的土地,其中友 達單一廠商就佔了200公 頃。況且,目前核淮在二林園區開發的廠商僅有3家, 除了友達之外,雖外兩家皆與光電產業無關,可見二林園區假藉產業發展為名,實則獨厚單一廠商。為何友達不至閒置土地尚有200多公頃且已經形成光 電群聚的南科投資,更可獲得產業群聚的上下游交易與產業創新競合之效?可見二林園區開發全然不具國土資源配置的合理性與產業群聚的真 實需求!

中科死期:毒農田、滅漁業、大家啃面板?!

在種種不合理、不科學的開發說詞之下,中科四期倉促動工,將嚴重破壞台灣中部居民的生存權利與聚落紋理。中 科四期的廢水放流至農田中,將台灣中部千頃糧倉化為毒田,沿海地區養殖出毒牡蠣、毒石斑、毒九孔;科學園區為了工業用水,強制關閉農 田灌溉水源,田地即便不受汙染,也因缺水而被迫休耕。

而中科四期基地上的農業聚落相思寮,就算與廠商所欲利用的土地範圍及開發時程毫無衝突,卻將因「農 業聚落與科學園區意象不符」的理由遭到強制搬遷,國科會不但以「意象不符」這種歧視農民、全無科學理性的語言進行空間規劃、迫遷農 民,更以相同理由強行違反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5條之規定:「…園區得劃定一部分地區作為社區,配售與園區內被徵收土地或建物之原所有權人供興建住宅使用…」,不願給予相思寮居民在科學園區內優先承買土地的權利,我們實難相信這樣的行政機關 有何智慧與品德帶領台灣產業升級。

國科會在規劃報告中再三強調「中科不動工,將影響台灣面板業全球布局」,但若台灣 面板業獲利的代價,是中部居民罹癌、農產品染毒、沿海成為死海,我們要這樣的產業何用?在國土復育聲浪上漲的今日,讓台灣 西部優良農漁生產區域佈滿科學園區是應有的科技產業政策嗎?興建中科四期,台灣人民僅僅得到一個模糊而誇大的科技產業願景,卻 失去了賴以維生的土地與農業,國科會身為國家行政機關,有責任給台灣人民更優質的生活環境,為何推出一個欺上瞞下、疑雲重重的中科四 期開發案,顯有瀆職嫌疑,應當立即停止動工!

新聞連絡人:林樂昕 0922-696075

環評制度崩盤之憲政危機 -搶救最高行政法院的尊嚴,不容行政機關踐踏司法

二月 9, 2010 4 留言

各位朋友:

中科三期爭議在司法判決還給農民一個公道之後,環保署卻說中科三期不用停工! 主流媒體甚少報導史上頭一遭環評無效,環署敗訴案,邀請您一同前來關心!

2/10 (三) 12:30~14:00 在台北律師公會會館將舉行中科三期專家學者座談會~請協助轉寄~

中科三期司法爭議相關報導:

中科三期七星基地馬上停工! 人民卯上環保署,請監察院還公道! @苦勞網 台灣環境行動網 綠黨

中科三期環評被撤 環署仍准施工 @自由時報

以下原文轉載自苦勞網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0455

環評制度崩盤之憲政危機
--搶救最高行政法院的尊嚴,不容行政機關踐踏司法

最高行政法院99年1月22日99年度判字第30號判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7年1月31日96年訴字第1117號判決,是我國環評法自83年實施以來,第一件被法院判決撤銷環評審查結論之確定案例。本次午間小品邀請關心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環評案之相關專家學者,於台北律師公會座談此重要議案。議程如下:

座談時間:99年2月10日(星期三)中午12:30~14:
時  間 題  目 主  講  人
12:30-12:45 中科三期環評案之簡介 林三加律師

(本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

12:45-13:00 環評審查之健康風險評估 吳焜裕副教授

(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

13:00-13:15 環評制度與司法審查 詹順貴律師(律師全聯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
13:15-13:30 高科技產業與環境保護 林仁惠秘書長

(環境行動網秘書長)

13:30-13:45 行政機關對中科三期撤銷判決之態度,引發之環評制度崩盤危機 劉如慧老師

(淡江大學助理教授,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

13:45-14:00 問題及討論 全體與會人員

座談地點:台北律師公會會館會議室(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有興趣參與座談之朋友,請先與林三加律師(02-2322-5151#299)連絡。

【藉由本次座談,我們特邀請您連署以下聲明:】

法律人的嚴正聲明:司法尊嚴不容行政機關踐踏
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判字第30號判決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6年訴字第1117號判決撤銷中科三期七星基地之環評審查結論已終局確定。但是,環保署(主管機關)及國科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評審查結論被撤銷確定後,卻不命暫停實施該已無環評審查結論為依據而違法進行之工程,嚴重踐踏司法尊嚴。我們要求行政機關必須尊重最高行政法院之終局確定判決,否則環評法制將被嚴重破壞,更導致全國人民健康與安全之實質重大危害。因此,我們在此呼籲全體法律人必須站出來,共同譴責行政機關不尊重法院判決的惡劣行徑,保護司法的尊嚴、也保護環評法制不被扭曲,維護國家環境及人民生命健康之安全。
發起連署人: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環境法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
環境法委員會主委林三加律師
福利委員會主委林孜俞律師
律師與人文委員會主委李岳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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