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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中科四期開發案–政府為民眾做了甚麼努力?

12 十一月, 2009 發表留言 Go to comments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電子報 第7期】 2009年11月11日
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 施月英

中科四期開發計畫

2008/08/21新聞報導指出中科四期園區,將在10月上報行政院核准,預計在明年7月就能讓廠商開始建廠, 目前已得知台灣的面版大廠友達將投入4,000億元進駐中科四期。

中科四期遴選委員會於2008/8/20選出前三名,分別為彰化二林、嘉義馬稠後及雲林虎尾等地,結果以彰化二林基地獲選之[1]。二林園區獲選的理由[2]「土地權屬單純、用地取得時程較能配合廠商建廠需求、毗鄰地區具有擴充空間、水電供應較能符合需求時程、與中科核心園區之近便性較高等,同時彰化縣政府亦充分展現積極配合之承諾」。

隨即在同年8/26,朱雲鵬政務委員邀集相關部會召開中科四期動工前第一次協調會,確認後續作業時程及各項作業之主辦單位。9/29於彰化縣二林鎮公所圖書館禮堂召開「中科四期擴建籌設計畫」公聽會;會場將近有200位土地被徵收者,因此會場上大多只討論徵收土地,而汙染及用水問題則開發單位避談之。

2009/11/6行政院核定,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籌設計畫。在中科四期未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前,國科會李羅權主委、中科管理局楊文科局長及彰化縣卓伯源縣長等,於2009/3/18在開發地點(台糖大排沙農場辦公室)進行中科管理局二林園區辦公室的揭牌儀式;隔天3/19環保署環評委員專案小組進行環評程序的現勘。「揭牌儀式」也凸顯國科會、開發單位及縣府,對於本案環評審查一定會通過的「免死金牌」。

彰化二林鎮雀屏中選「中部科學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該計畫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主導開發;園區將引進主流產業包括光電產業、半導體產業及精密機械業,以及潛力產業包括生物科技產業及綠色能源產業。開發面積短期635公頃,遠期約有1,200公頃。

「科學」單位

何謂「科學Science」?,按教育部的解釋,依據實驗與邏輯推理,求得統一、確實的客觀規律和真理。簡言之就是可重複驗證、可證偽、自身沒有矛盾。而「科學園區Science Park」的開發,則應具備所謂的「科學」。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簡稱:中科局)隸屬於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簡稱:國科會)。而國科會的任務,主要在推動全國整體科技發展、支援學術研究以及發展科學園區。依92年國科會公布實施的【科學技術基本法】第一條 為確立政府推動科學技術發展之基本方針與原則,以提升科學技術水準,持續經濟發展,加強生態保護,增進生活福祉,增強國家競爭力,促進人類社會之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法。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於1980/12 /15設立,是我國第一科學園區,以塑造高品質的高科技產業發展基地為宗旨;產業大部分是半導體、電腦、通訊、光電等電子產業。

國科會主導的科學園區開發地,主要分佈西部,從桃園至高雄之間,除了彰化縣與嘉義縣沒有以外,每個縣市都有科學園區的存在,若加上宜蘭園區102公頃,全台科學園區總面積高達3,746公頃(圖3);但是這些還不包括地方政府或私人籌設的高科技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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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科學工業園區地理位置分布圖

(摘自國科會網站)

以科學為立基的中科局,研究調查的結果數字,卻顯得很不科學。

攸關土地被徵收者相關權益之土地開發面積,中科局資料有多種版本,根本無從得知中科四期到底有多少筆土地,有多少位地主會到影響。例如2008/09/19地方說明會資料「用地以台糖大排沙及萬興農場主,另為求基地完整使用,將約91公頃私有土地納入範圍,計約716公頃」;2009/02開發計畫環評說明書「計畫開發面積約635 公頃,…」。2009/09開發計畫環評說明書「計畫開發面積約631 公頃,…..」。

在一般事業廢棄物量排放量,從每年393公噸,提升至每天462公噸;而有毒廢棄物從每年176公噸提升至每天185公噸,兩者之間相差近430倍。另外在空氣汙染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從每年1,593公噸減少至1,093公噸,前後減少1/3排放量[3]。

在攸關廢水有效稀釋能力的流域流量數據,中科管理局以於97/12-98/2在調查舊濁水溪和濁水溪的水流量,作為未來該園區廢水排放流域排的依據;但是該數據與水利署近長期監測平均值,相差四倍以上;與會的學者更指出枯水期長達半年,濁水溪的水流量甚至有2-3個月接近“0” CMS,若以實際相差四倍的流量最為稀釋廢水的參考依據,恐怕對河川的生態及出海口養殖業業傷害很大。

開發單位要證明自己排放的廢水,不會造成生物或環境的危害,且讓人民相信其方法是具科學、公正、可驗證的方法;應將科學園區廢水處理廠溢流之廢水,養殖出現在濁水溪或舊濁水溪流域的魚蝦螺貝類,澆灌植物,做生物檢驗;每月檢驗生物體毒性含量,若發先生物體死亡或者超過標準廢水處理廠須馬上停工,加強汙染防治後方可運轉。但是中科管理局卻以應付的態度處理,將少許的廢水引進養殖人工馴養的魚類,且一季檢查一次,這樣具有科學的意義嗎?。

科學園區安全嗎?

所謂的科學園區,其實只是新興的工業園區,主要生產高科技產品,並非以高科技的技術,生產精密產品。

高科技產業使用數百種化學品與稀有金屬元素,許多含有劇毒、強酸鹼、爆裂性、氧化性等,有些化學品甚至還沒有任何研究資料,是否對人體或環境生態會的危害等。研究指出每生產一片6吋矽晶圓,需要3,200立方呎各式混合氣體、2,275加侖去離子水、285千瓦小時的電力、22立方呎的有毒氣體、20磅化學原料,並產生2840加侖廢水、25磅氫氧化鈉和7磅混合有毒廢棄物[4]。

科學園區造成的汙染事件頻傳,例如新竹科學園區造成新竹香山潮間帶禁養牡蠣事件,桃園渴望園區造成霄裡溪飲用水禁用事件、中部科學園區測得高濃度的砷等事件,最為轟動。這些汙染濃度與版圖,並不隨著時間增加而減少,或維持不變,而是持續在增加與擴大中。

令人質疑的是科學園區汙染頻傳,為何不見政府出面解決呢?科學園區廢水符合環保署的排放標準嗎?,為何新竹香山的牡蠣是深綠、霄裡溪的魚貝類會畸形呢。

在「新竹縣地區事業廢水生物毒性試驗研究」[5]報告指出針對18家工廠,以羅漢魚檢測水質及魚類急毒性,結果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且有急毒性有2家,符合放流水標準且有急毒性的工廠有7家;其中以生產TFT-LCD的毒性最大,魚的致死率高達100%。

科學園區含劇毒的放流水,沒有被規範,當然符合放流水標準。根據環保署最新公布放流水標準 (2009/07/28修正)適用範圍中,沒有一項適用科學園區高科技產業中光電業、面板業、半導體等等。

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第八條科學技術研究機構與人員,於推動或進行科學技術研究時,應善盡對環境生態、生命尊嚴及人性倫理之維護義務。我國科學園區的設立,其實已經違反本法;但是國科會仍舊不斷地,讓科學園區擴張;在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之後,接著是中科五期地點位於中興新村,使得台灣的污染版圖在環保署的守護之下,不減反增。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可能帶來的環境災難

彰化縣位於濁水溪沖積平原,享有「台灣的米倉」之雅號,肥沃的土壤與水質,造就高優質的農地。彰化縣稻米產量占全台1/5,葡萄產量占全台45%,為全台重要的蔬果與花卉產地,是於行政院營建署所規劃的「田園生活區」。

二林盛產高優質的越光米、葡萄、蕎麥、紅薏仁等高經濟作物。在二林鎮公所網站資料指「本鎮位於彰化縣西南方,地當舊濁水溪下游與魚寮溪之間之濁水溪沖積扇上,……為一肥沃平原…..。土地總面積9,285公頃,農業耕地面積7,806公頃(含台糖公司農場耕地面積18,00公頃)」。而中科四期有高達80%的土地,取自台糖農地。

我國糧食自給率約30%,比鄰近國家日本與韓國40%還要低。2008年發生國際糧荒,稻米生產國禁止出口,小麥價格隨之攀升;清華大學彭明輝教授預測國際糧價,勢必比去年更高,因為耕地流失,全球人口卻不斷成長,加上石油枯竭、需求陡增,生質能源與人搶糧,而油價居高不下,糧食的生產與進口成本也增加,使讓國際糧價有漲價的理由。

中科四期開發直接損失635公頃農地,若在2012年之後,大度攔河堰因故不能完工,園區每天需要取水16萬噸,勢必排擠農田水利會的水。農地將被迫休耕,農地損失估計更勝開發面積,或者則農民將打井抽取地下水,迫使地層下陷日益惡化。

彰化境內沒有蓄水功能的水庫,自來水水源高達98%取自地下水。在養殖業用水高達99.8%使用地下水;在農田水利會用水88-92年,也有16.5%取自地下水。彰化境內大量使用地下水,勢必使沿海地層下陷持續惡化,嚴重更造成地下水或土地鹽化。

二林鎮位於地下水管制區,引進中科四期高耗水產業,日取最大用水量20萬噸,無非要使二林成為林邊第二的淹水區。從81-96年二林鎮的地層下陷累積高達120公分,且在95年之後,更是台灣下陷最快的地區,年均下陷量7.5公分。

中科四期每天排放約有13萬噸廢水,沒有法規的保障;內含許多磷酸根,將使到使稻米免疫力降低,結穗不易;內含無法處理且會蓄積體內的環境賀爾蒙,將使生物體雌性化或畸形;內含大量且多種重金屬,將使彰化海岸牡蠣中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迫使不上香山禁養牡蠣的慘狀..等等。因此中科四期的廢水,不管排到濁水溪或舊濁水溪,都不能讓農漁牧民安心與接受,除非廢水在園區內100%回收再利用,才能解決汙染問題。

受限中科管理局的科學技術,不能有效解決廢水問題,環保署也准許廢水汙染彰化沿海養殖業,因為中科四期在環保署沒有規範放流水標準下,通通符合放流水標準,政府如何保證不會影響100,000人靠海維生的漁民生存權益?。

在漁業署的研究報告[6]及中科四期放流水專家會議上,有學者指出,竹科廢水含有大量重金屬,導致新竹香山牡蠣重金屬含量超高,加上彰化沿海重金屬汙染已經相當嚴重,中科四期廢水排放到彰化海岸,勢必讓彰化海岸養殖業成為香山第二(圖5)。根據報導2004年新竹香山的牡蠣,銅含量高達1,200mg/l,超過標準值40倍。

儘管中科四期開發案會影響農漁牧民的生存權益,鐵證如山。在2009/10/30環保署環評大會,還是讓中科四期有條件通過,而且中科局和環保署還是睜眼說瞎話,說中科四期符合放流水標準且比標準更嚴格,並增設總有毒性有機物管制限值1.37mg/l (這是美國26年前的排放標準,現在美國根本不生產光電、面板及半導體),因此廢水排放何處都是可以接受的範圍,所以廢水是要排到濁水溪或舊濁水溪,讓中科管理局自行決定;同時營運期間的監督單位,也包含開發單位,這樣的結論,您能夠放心廢水真的沒問題嗎?。

從4/7至10/30中科四期環評審查會議,共舉辦12場,包含3場放流水專家會議;其中廢水問題是爭議性最大的議題。依環評法規定,本案已有多項符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者,必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審查會議或撤案,但是最後審查的結果,仍是有條件通過;這樣的結果,更呼應2009/3/18中科管理局的揭牌儀式,宣示辦公室成立,一定順利闖關、表露無遺。

從中科四期開發案,我們不難發現政府的表現,仍是以短視和粗淺的態度,對待這些長期永續生產農漁牧從業者。這些可以安居樂業、不受金融風暴影響,卻受中科四期其害,導致可能失業的100,000人農漁民。因為政府要救經濟、救失業率,創造30,000人的工作機會,被迫剝奪這些世代相傳的產業,還要剝奪他們的生存權益。

創造100,000人失業和製造30,000人就業,孰輕孰重?!,民眾看得出來,為何政府的眼睛,就是睜不開?或者是,我們的政府,真的生重病了。

個人參與中科四期審查的區委會與環評會,每週密集召開2-3次審查會議,只為順利在7月動工,有感於政府對於重大開發案的粗暴+粗糙、惡劣+惡質、快速+便利、推卸責任、、等心態審查和施工,也難怪,像是貓攬、捷運、后豐大橋…等等,會這麼經不起小小的天災考驗;所以在此呼籲民眾,不管食衣住行育樂 ,通通自求多福。

[1] 中部科學園區網站:中部科學工業園區開發計畫,97年1至12月份大事紀。

[2]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與細部計畫書(修正版),行政院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中華民國98年10月,VIII-19頁。

[3] 中部科學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修正本,民國98年9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中部科學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民國98年2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4]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高科技產業廢水分析與對承受水體之影響研究,陳思偉,2004年,清華大學博士論文。

[5] 新竹縣地區事業廢水生物毒性試驗研究,李俊宏、王漢泉、吳嘉玲、王正雄,環境檢驗所環境調查研究年報,2002年,9:157-186頁。

[6] 台灣沿岸海域漁業環境公害之調查研究(第2年/全程4年),2004年,計畫主持人陳曉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九十四年度科技計畫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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