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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違法,立即停工,反中科青年強力號召:3/1(一)14:00環保署前燒金狀告神明!

不容司法正義成灰燼,環署前燒金狀告神明!
中科三期3月1日要停工!

邀請人:反中科熱血青年聯盟
時間:3/1(一) 14:00
地點:環保署大門口
(捷運西門站2號出口出來直走,中華路和貴陽街口)

你可知道2010年1月21日最高行政法院撤銷中部科學園區三期后里七星基地環評的審查結論?台灣的行政法院一向非常尊重行政機關,很少介入行政權的行使,撤銷環評審查結論更是台灣法治史上頭一遭!但這次,連老成持重的法官都看不下去了,宣佈中科三期的施工有汙染環境、危害子孫之虞。

依照法院判決,環保署應該立即介入命令中科三期馬上停工。

但是環保署卻扭曲詮釋環評法,非但不願站在環境與人文的考量上,立即發文命令七星基地的友達停工,反而為了保護廠商利益帶頭違抗法院,為污染環境的資本家說話,拒絕要求中科停工,並且表示中科三期已完成環評審查程序,所以不必受環評法14及22條的規範,對於此類胡說八道的詭辯,法律界已經串連提出抗議,眾多法律系教授與律師紛紛加入譴責環保署的行列。

無效的審查程序竟然能得到開發許可?環評無效竟然還可以繼續施工?環保署為了保護企業的利潤,竟甘願成為公然抗命、踐踏司法,連法院都管不動的黑機關。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這句品牌標語如此深植人心,或許是因為每個人都渴望能在駕馭科技的同時還能保有人性。 而台灣如今科技的價值,卻是建立在泯滅人性之上,科學園區的光環不斷的持續擴張,大企業家的權利已直逼政治勢力,為了營收與利潤並贏得民心,政商在相互權力抗衡之中,持續以擴大科學園區作為雙贏的手段,吞噬了大面積的農田、水庫,大量廢水污染河流與海洋,廢氣讓許多人民的健康生命受到影響,除此之外,更有數十萬的農漁民因為科學園區被迫失業。

當你看著第一部紀錄台灣氣候變遷的紀錄片《±2°C》時,是否也憂心前陣子政府為台灣所決策的開發案,從二林中科四期、八輕國光石化、大度攔河堰、彰工火力發電廠的政策環評到后里中科三期的司法爭議。

驚覺中部地區的家鄉,所擁有優質居住環境面臨巨大的轉變,然而有為數不少的在地人舉雙手歡迎科學園區下鄉,並且選擇相信政府官員的說詞:創造就業機會與繁榮。對我們而言,這片土地代表了我們對當地的歷史、記憶與情感的認同,而不僅僅只是量化的GDP與生產值。身為在地青年,我們在設計與藝術層面的求學背景或許對於專業環評與法律層面不慎了解,但我們仍選擇盡一己之力站出來反對,以反中科青年的身分,對於不守法、不誠實、只會討好資本家的行政機構—環保署予以強烈的譴責。

當行政機關破壞法治,不把法律看在眼裡,只有靠我們自己的力量來實現社會正義,既然中科三期環評判決已定,我們邀請大家一起走上街頭,力挺后里農民,他們為了保護台灣農業與環境已經辛苦了四年,花白的頭髮依然站在街頭,不放棄監督政府與抵制中科的權利,我們要接續他們的努力,繼續向目中無人又無法無天的政府施壓,讓"他們"知道,農民的生存權益、土地正義與法治尊嚴不容踐踏!

我們邀請你/妳在三月一號站出來,點燃環境的聖火,哀悼司法正義已成灰燼,共同要求環保署依環評法第14及22條行文給國科會,立即逕命中科三期停工!

註:
環評法14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

環評法22條:開發單位於未經主管機關依第七條或依第十三條規定作成認可前,即逕行為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開發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必要時,主管機關得逕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其不遵行者,處負責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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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 三月, 2010 於 12:31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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